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精神,區財政局進一步完善重點績效評價目錄管理機制,近期印發通知,要求各部門制定2022年度部門評價計劃表。
納入目錄范圍的,包括預算金額500萬以上的項目,以及金額不滿500萬但能充分體現部門單位職能、事關履職重大發展改革項目和屬于貫徹落實區委區府重點任務要求、影響力大,社會關注度高、代表性強的其他重點項目。
實施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相結合,各部門根據項目輕重緩急進行排序,科學合理制定部門年度評價實施計劃,納入目錄內的項目應在5年內至少評價一次。未納入部門重點評價目錄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部門評價;對目錄中的項目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等原因,確需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價的,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選取第三方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