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下稱《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訂實現了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制造業條目清零。
關鍵詞: 試驗區 條目 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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