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 11月30日消息,日前,央行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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