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按照國家減稅降費決策部署,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著力支持疫情防控、紓解企業困難,繼續實施一系列行政事業性收費與政府性基金減負政策措施。
一方面,為支持疫情防控,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并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防控產品,繼續免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藥品,繼續免征藥品注冊費。另一方面,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繼續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相關繳費人本年度已繳納費用可抵減以后月份費額或予以退還,助力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娛企業渡過難關。
上述政策的繼續實施有效降低了相關市場主體的繳費負擔,減負政策紅利得以持續釋放,助力本市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