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社區矯正對象多次因為同一事由被警告?”近日,鼓樓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開展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活動時,發現有社區矯正對象多次因為未經審批前往周邊縣市,被社區矯正機構懲處。“他們屢次犯同樣的錯誤,難道有什么隱情?”檢察官把“多問一句、多想一層、多做一些”的“三多理念”融入日常辦案中,展開深入了解。
“我們也很苦惱,因為從事網約車和出租車司機工作,如果無法自由前往周邊縣市,只能頻繁退單,經常會被平臺罰款,收入會受到很大影響。”社區矯正對象楊某等人說,之前他們提出了經常性到周邊縣市活動的申請,但尚未通過審批,有時他會抱著僥幸心理跨區域接單。
“不論是何種原因,社區矯正對象未經審批就前往周邊縣市的行為是違反規定的。”檢察官在強調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開展調查摸排,梳理出一批不屬于暴力類犯罪,矯正表現良好,月考核均為“合格”等次,確有工作需要經常性跨區的社區矯正對象。
為了更好地提升法律監督質效,檢察官多想一層、多做一些,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社區矯正機構就相關社區矯正對象的工作、家庭情況和跨區申請材料進行探討審視。
會后,根據聽證會意見,按照相關規定,鼓樓區檢察院向社區矯正機構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從“法理情”結合的角度出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采取更加靈活的監管措施,一次性批準部分社區矯正對象在半年內經常性跨縣市活動的申請,通過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更好地回歸社會。(記者 黃芳賓 通訊員 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