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新疆證監局公告顯示,申萬宏源(000166)西部證券(002673)有限公司庫爾勒濱河路證券營業部未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規范員工執業行為,對營業部電腦使用情況監督失效,存在營業部員工使用營業部電腦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情況。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對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庫爾勒濱河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涉事員工劉志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