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藥監局網站消息,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我局組織有關單位開展藥品抽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河北楚風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一、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河北楚風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板藍根(批號B710091-01)性狀、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標示為四川盛世錦榮藥業有限公司的麥冬(批號180901)性狀不符合規定。標示為山西汾河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維U顛茄鋁膠囊III(批號190201)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標示為涼山新鑫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酒烏梢蛇(批號190601)鑒別不符合規定。
二、經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四川中庸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首烏藤(批號T04517Q01)性狀不符合規定。
三、經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四川康泉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補骨脂(批號171101)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標示為樟樹市慶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前胡(批號201901244)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標示為甘肅省國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制白附子(批號18110101)浸出物不符合規定。
四、經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安徽濟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批號181001)性狀、檢查不符合規定。標示為宜賓仁和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決明子(批號190501)的含量測定和炒酸棗仁(批號190501)的性狀、鑒別不符合規定。
五、經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四川固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川射干(批號190301)性狀不符合規定。
對以上不符合規定的產品,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