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近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市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建工”)因五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工人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七)項、《深圳市住房和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被罰款5萬元。
官網資料顯示,深圳建工總資產約170億元,年施工生產能力達200億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建筑行業設計甲級、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一級、五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和國際工程承包資格。
據信用中國數據,這已經是深圳建工今年第9次遭受行政處罰。此前,深圳建工曾因負責人未在危大工程施工現場履職、無證夜間施工等原因8次被監管部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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