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運輸執法監督局在經聽證告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序后,依法對無錫市永之潤運輸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這也是該局自成立以來開出的最大罰單。
據悉,7月初,在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情況下,永之潤運輸有限公司駕駛員陳某某駕駛該公司中型普通貨車將兩噸廢棄切削液作為裝載物運往新吳區碩放里河路,并將其傾倒于目的地河邊,導致整條河流及所覆蓋區域環境受到污染。“廢棄切削液屬《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確定的危險廢物,作為危險貨物的一類,溶于水且具有較強毒害性”,市交通運輸執法監督局應急大隊李隊長介紹,涉及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陳某某及所駕駛車輛均不符合有關條件。涉案公司作為道路運輸企業應當知曉未取得相關資質而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危險性,其對本案違法行為的發生存在明顯故意。與此前類似案件相比,本案還存在非法排污行為,嚴重危害里河路周邊河湖生態環境,所造成后果極為嚴重,具有從重情形,因此執法局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處罰并非最終目的,執法行為旨在督促危險品經營企業及相關從業者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市交通運輸執法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臺賬檢查,開展安全宣傳知識教育,強化源頭防范。動態監管平臺的持續運行還將在此基礎上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以科技手段研判可能具備危險貨物非法運輸隱患的信息,實現執法“閉環”管理,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有序。 (朱圻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