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滬深交易所IPO排隊企業主動撤回數量增多,特別是在最近一次現場檢查名單公布后,80%的“中簽”企業選擇了撤回。
注冊制下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是關鍵。不管這些撤回企業是“心虛”抑或是別的原因,但有一點是確定的:隨著監管制度的完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進一步壓實,監管威懾力凸顯,想通過“撤回”逃避監管恐怕很難,“一撤了之”“帶病闖關”行不通了。
完善信息披露監管形成有效威懾
科創板、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以來,成為吸引“硬科技”和創新創業企業的熱土。雖然審核注冊平均周期已經縮減到5個多月,但在企業踴躍申報下,IPO排隊企業數量仍快速攀升。
在企業趨之若鶩的同時,市場對注冊制也有一個磨合適應的過程。注冊制下更強調信息披露的真實性,要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需要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提升監管的有效性。
1月29日,為加強首發企業信息披露監管,證監會出臺《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檢查內容為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2天之后的1月31日,新一期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現場檢查名單公布,共有20家企業“中簽”。
不過,短短十個工作日內,這20家企業中就有16家撤回材料,令市場嘩然。而根據現場檢查規定,十個工作日內撤回申請的企業不實施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監管部門書面審核工作的必要補充。不少問題通過書面檢查很難發現,但在現場檢查中卻容易“露餡”。規定的出臺能夠對違法違規行為起到強大的震懾作用,避免“帶病闖關”等行為。而部分存在職業操守欠缺、合規意識淡薄等問題的中介機構也被戴上“緊箍咒”,迫切需要提高自身職業道德水平及守法合規意識來適應監管要求。
除了現場檢查,交易所的保薦業務現場督導也“勸退”了一批排隊企業。近兩年來,上交所對45家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項目的保薦機構啟動了現場督導,其中就有37家主動撤回材料。2月3日,上交所發布現場督導指引,進一步強化保薦機構等的核查把關責任。
“一撤了之”“帶病闖關”行不通了
在制度細化和責任壓實后,“與其被查出問題受罰,還不如早點撤回。”這種想法可行嗎?答案是否定的。
在《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立法說明中,證監會就提到,如果發現撤回企業存在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明確線索情形的,仍將實施現場檢查,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與此同時,在撤回申請后十二個月內再次申請境內首發上市的,還將被列為現場檢查對象。
在最新一期現場檢查名單上,9家申報科創板企業中7家撤回,11家申報創業板企業中9家撤回。對此,滬深交易所2月26日分別做出回應,表示正在進行分析梳理,對其中涉及信息披露和保薦機構核查的若干問題重點關注。
交易所同時明確表態,對于現場檢查進場前撤回的項目,如發現存在涉嫌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保薦機構、發行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絕不能“一撤了之”,也絕不允許“帶病闖關”。
監管聯動嚴把上市“入口關”
那么,現場檢查的后續政策動向是怎樣的?證監會表示,將對發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問題進行分類處理,嚴格對保薦機構的評價標準,加大獎懲力度,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政策對正排隊未過會企業和已過會企業一視同仁。近期的主動撤回中,不僅有排隊企業,也有已過會企業,這顯示注冊制下將構建起信息披露的全流程監管體系。
下一步,滬深交易所還將充分發揮現場檢查、現場督導與審核問詢的監管聯動機制,嚴把上市“入口關”。
隨著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的常態化和制度細化,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不斷壓實,業內預計IPO排隊企業主動撤回材料也將成為常態。一方面嚴把上市“入口關”,“勸退”瑕疵企業,督促中介機構更加盡職盡責,另一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上市,注冊制下的市場約束機制將在磨合中不斷形成。(記者 姚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