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公積金繳存職工更加便捷地按月使用公積金歸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業貸款),減輕其還貸壓力,從2020年1月起嘉興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推出償還商業貸款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委托公積金中心在其償還商業貸款期間,依據其每月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情況,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提取其繳存賬戶中的月繳存額,劃轉至本人指定的銀行借記卡賬戶中。
此次推行的商業貸款委托按月提取政策,實質和償還商業貸款按年提取類似,都是在歸還當期商業貸款后,用本人公積金賬戶里的錢來“報銷”,不同的是,委托按月提取每月可“報銷”一次,并且委托公積金中心每月定時提取劃轉。
辦理條件
商貸委托按月提取的申請人,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尚未還清商業貸款的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
申請商業貸款委托按月提取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申請人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包括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商轉公貸款,下同)余額;
2
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且未被凍結;
3
申請人在戶籍地或公積金繳存地購買普通住宅、在本市公積金中心受托銀行系統范圍內申請的商業貸款且還貸狀態正常。
如申請人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應當優先委托償還公積金貸款,在公積金貸款結清后,才可申請委托商貸委托按月提取。
辦理方式
首批支持辦理商貸委托
按月提取的銀行為本市行政區域內
公積金中心的受托銀行。
首批支持劃款的銀行范圍為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提取規則
申請商貸委托按月提取的商業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總和大于其月還款本息額的,每月委托提取還貸額不超過該筆商業貸款上月實際還貸本息額;月繳存額總和小于其月還款本息額的,提取金額以月繳存額總和為限。優先提取主借款人的當月繳存額,不足部分依次提取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當月繳存額。
舉例:假設職工李先生公積金月繳存額是2500元,配偶張女士公積金月繳存額是1000元,符合申請條件簽訂了商業貸款委托按月提取公積金協議。李先生1月份歸還了3000元商業貸款,2月份李先生可以提取公積金2500元,張女士可以提取500元,這兩筆錢將分別劃轉至李先生及其配偶名下的銀行借記卡。
問題解答
Q:
如職工和配偶名下有多筆住房商業貸款,能否分別辦理按月提取業務?
A:
職工家庭有多筆住房商業貸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筆。
Q:
職工和配偶就一筆住房商業貸款能否以不同的提取方式辦理還貸提取?
A:
一筆住房商業貸款一年內只能選擇一種提取方式。職工申請償還商業貸款委托按月提取后,如要終止該業務轉為按年提取公積金償還純商業貸款,需在終止時間一年以后方可辦理。
關鍵詞: 商業貸款可用公積金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