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一位好朋友,昨天晚上10點多的時候留言說,打算長期持有貴州茅臺,作為傳給下一代的股票。
這位朋友,80后,已有十多年的股市投資經歷,是堅定的長期價值投資支持者。在他的股票池中,有多只“準備放一輩子”的股票。
此次再讓這位朋友打算將“貴州茅臺股票傳給下一代”,一個重要原因是貴州茅臺披露的2019年良好業績和大手筆的分紅。
尤其是吸睛的大手筆分紅:公司擬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70.25元(含稅),共分配利潤213.87億元。這是貴州茅臺上市以來總額最高的分紅預案。受此消息影響,4月22日,公司股價報收1244.50元/股,漲幅3.71%,股價再創歷史新高,總市值達15633億元。
筆者認為,貴州茅臺大手筆分紅,向市場傳遞的是一種信心。這種信心來自于對公司良好發展的預期,亦是基于對投資者的回報和保護。因為對上市公司而言,如果長期不能實現分紅,就無法給投資者一個好的預期。
現金分紅制度是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一種重要方式,是衡量企業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的重要標尺。我們看到,監管部門一直以來都倡導上市公司注重回報投資者,并持續加強制度建設,多舉措、多渠道積極引導推動上市公司進行現金分紅,引導上市公司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來繼續回報投資者。
效果已經顯現。數據顯示,從2017年開始,連續三年,A股市場上市公司合計分紅金額分別為9755.15億元、1.15萬億元和1.22萬億元。其中,2019年共有2608家公司進行現金分紅,占全部上市公司數量的75%。
另外,根據已經發布的上市公司2019年年報,有8成以上的公司公布了現金分紅方案。
雖然總體來說,上市公司在現金分紅方面做得是不錯的,但也不乏有的公司并不注重投資者回報。在給投資者預期之后,最終的分紅都“打不出一個水花”,甚至,有的公司還食言。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是將自己的言行當兒戲,將投資者“當猴耍”。對于這種行為,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在筆者看來,這一方面有利于完善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建設,培養投資者的價值投資理念,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對投資者的回報,和對投資者的保護。
筆者認為,此次貴州茅臺大手筆分紅,為所有的上市公司樹立了一個標桿。希望能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現金分紅的隊伍,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拿出真金白銀給予投資者回報,與投資者共同分享公司成長帶來的喜悅。(朱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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