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平頂山郟縣市場監管局傳來消息,近日,郟縣市場監管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群眾舉報的5家利用疫情哄抬物價的藥店,作出了各處罰人民幣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郟縣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接群眾舉辦后,他們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通過調查,郟縣十字街、行政路、經二路、東西大街、文化路等5家藥店在疫情期間,利用群眾需求旺盛、市場口罩供應緊張之機,以高于出廠價21倍、高于正常銷售價格5倍的價格對外銷售口罩,已構成哄抬物價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對上述5家藥店進行立案查處,并依法作出各家處罰人民幣30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執法人員已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各家。(總臺央視記者 田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