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會界委員為職工“冷門”權利發聲
在近日召開的上海市兩會上,上海市總工會將關注的目光投向戶外、室內低溫崗位的勞動者,市政協常委、市總工會副主席姜海濤提交《關于建立本市低溫津貼制度的建議》提案,建議參照高溫津貼制定和調整的做法,盡快建立低溫津貼制度。
近期,上海市總就建立低溫津貼制度開展線上調查,共有7000多名職工參與。數據顯示,84%的受訪職工從未聽說過低溫津貼,83%的受訪職工認為室內溫度低于5攝氏度、氣溫較低時,所有室外崗位都應該發放低溫津貼,90%以上的受訪職工認為上海應建立低溫津貼制度。
姜海濤介紹,早在1994年,《低溫作業分級GB/14440—93》國家標準中就已將生產勞動過程中工作地點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攝氏度的認定為低溫作業。在2015年原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原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修訂后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中,低溫被列為職業病因素之一。
姜海濤指出,原勞動部《最低工資規定》和《上海市企業最低工資規定》都明確,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姜海濤認為,建立低溫津貼制度有利于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上海冬季潮濕陰冷的氣候及室內無集中供暖等情況,導致體感較冷。勞動者在寒冷氣候條件下工作,極易引發凍傷、呼吸系統疾病、關節功能損傷和誘發心血管疾病等。
同時,按照國家標準,上海存在綠化環衛、物流快遞、市政養護、河道和管道養護、建筑、食品冷藏和配送、交通協管等低溫作業行業和崗位。 建立低溫津貼制度,是順應一線勞動者訴求、體現對低溫作業勞動者關心關愛的實在舉措,是對“勞動光榮”社會價值觀的最好詮釋。
據此,姜海濤建議,盡快建立上海市低溫津貼制度,應對執行主體、發放對象、發放條件、發放數額、發放時間、發放形式等作出相應規定,并參照高溫津貼制定和調整的做法,由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協商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發布。
當前,低溫津貼存在用人單位津貼發放無依據、政府采購服務經費未列項、實際執行缺少強制力和監管部門執法無規可循等情況。姜海濤建議政府發揮好引導和示范作用,在采購公共服務項目時,可將低溫津貼列入定額標準內容之一,并進一步帶動相關行業通過行業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實施低溫津貼制度。
關鍵詞: “解凍”低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