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8日起,越秀、荔灣、海珠、天河四區(qū)共享單車整治情況實行一日一報。各區(qū)交通、交警和城管三部門也聯合約談共享單車企業(yè)。效果如何?有媒體民調中心走訪廣州市區(qū)內多個共享單車停放點,發(fā)現不少地方已經能做到有序停放共享單車。但仍有部分路段出現單車停放量超出區(qū)域承載能力的情況。
共享單車要實現它的公共利益和商業(yè)利益,就必須增加周轉率,高度的流動性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企業(yè)本不愿意它的單車長期在某些地方滯留。如果大量單車都被分散于很多偏僻的角落,半天都沒有人把它騎走,甚至搞到沒電失聯,這個運營就很低效了。
所以,企業(yè)更愿意把車輛集中在地鐵站、公園、景區(qū)附近,因為這里會有最大的客流量。這就導致熱門地區(qū)和無人監(jiān)管的次熱門地區(qū),有時就會成為“重災區(qū)”。因此超出承載力就會成為經常出現的景象。
從企業(yè)角度設想,這些地方投放多少遲早都會被人騎走。讓廣大用戶為企業(yè)義務勞動,同時也實現用戶自己的出行目的——這就是互聯網企業(yè)理想中的狀態(tài)。其道理就和用戶自發(fā)為百科增加內容,自動為地圖增加標注一樣。
但和網絡世界的無限不同的是,共享單車是真實占據城市地面的。共享單車大量集中,對行人及周邊交通環(huán)境就會產生排擠作用。表面看是行人、機動車對共享單車“搶地盤”的不滿,本質來說是各方都在對城市空間資源進行爭奪。
按照經濟學的科斯定理:資源應該流到價值最高的用途上,誰用得好就歸誰。很顯然,過量的共享單車堆放,恰恰是對城市公地的濫用。造成的代價,可能就是更多的人行路難,機動車通行遇到阻礙,造成更多的混亂。而主管部門并未對過量堆放進行收費或者罰款,地皮資源就這樣被無端耗散掉。
共享單車企業(yè)通過獲得牌照,進而獲得了城市免費地皮產生的額外利潤,減少了自身建庫的投入。但是對消費者來說,希望看到的是企業(yè)通過大數據在投放和調配上更加精準有效。比如在大型活動之后能調來大量車輛。
如果企業(yè)為了保持存在感和市場占有率、排擠對手而長期過量占地盤,職能部門就應該發(fā)現一次,警告一次,查處一次,以行政手段糾正市場的失靈。評估各方需求,讓土地資源被更高效地利用,減少公眾在享用城市資源中的成本和窘迫,這應該是共享單車管理制度最終要落腳的地方。
關鍵詞: 共享單車霸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