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租賃費翻倍漲
業主質疑無依據
“車位租賃費可以上漲,但是這也漲得太多了,而且也沒有相關依據。”據壹粉沈先生說,起初業主們都不知道車位租賃費上漲這件事,因為小區里沒有張貼有關通知。直到有人去開發商辦公室交電費,才看到墻上貼出的通知。上面說是因為管理成本上漲,調整租賃費,即日起執行。
“依據濟南市小區內停車和收費標準來看,車位租賃費不可能超過300元,這樣的漲幅也太大了。”沈先生表示,業主們對此事都有質疑,如果因為成本上調,開發商應該出示相關的明細告知業主。“現在開發商既沒有出示明細,又不給我們解釋,眼看就要到年底,我們的車位租賃就要到期,物業也開始執行新的收費標準,難道我們就要這樣不明不白地交錢嗎?”沈先生說。
目前,已有業主將此事反映給了市場監管部門,但是據沈先生說,開發商方面好像不太配合。“開發商回復市場監管部門說,小區的車位已經不屬于公司了,轉讓給了老板個人,所以可以自主定價。”為此,市場監管部門要求開發商提供相應的轉讓證明及收費標準,“但開發商一直沒上交,拖著。”沈先生認為,口說無憑,開發商既然拿不出相應的證據,新的收費標準就不應該執行。
普通住宅配套車位
租賃費不超242元/月
記者從小區物業處了解到,峰景鑒筑小區車位租賃費的漲幅,是由開發商濟南香江置業有限公司直接提出的,具體的提價原因物業方面也不太清楚。“目前這個漲價通知只是在開發商辦公室內貼出了,小區內的其他地方還沒有相關公示,應該是還沒有正式通知全體業主。”源泰物業相關工作人員說,現在車位以何等價格繼續出租決定權在開發商手中,物業是無法決定的。
那么,開發商如此定價是否合理呢?據濟南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價格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關于普通住宅配套車位租賃費方面是有規定的。“普通住宅共用車庫內的車位租賃費具體多少,可以根據合同協議約定,但是每月最高不能超過242元。”該工作人員表示,上述規定主要是針對地下車位,如果是地上車位場地使用費,每月最高不超過242元的70%。如果是臨時停車,超過兩個小時后就按每小時2元收費即可,一天不得超過12元。
針對峰景鑒筑小區地下車位可能轉給個人的情況,該工作人員稱,在轉讓行為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每月最高242元的車位租賃收費標準,是只針對由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來收取的租賃費。“假如說建設單位已經把車位賣給個人了,個人再對外出租,在市場調節下就不執行以上規定了。”
開發商說想提價
主要考慮成本上漲
“這個情況我們是知道的,正在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說,他們的執法人員已經到實地去看過,并且約談了開發商。針對開發商擅自漲價的問題,要求其提供相關依據。“我們需要確認小區的地下停車位是否屬于小區內的配套車位。如果屬于,那么必須遵守政府指導價。如果屬于個人單獨建設的停車位,他們就有權利進行價格調節。”上述工作人員表示,現在還在等開發商提供相關的漲價依據。“我們的執法人員已告知了開發商,除了盡快提供相關依據外,在沒有提供前要維持原價。我們也會盡力催辦這件事,確保盡快解決。”
18日下午,記者接到了濟南香江置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的來電,對方表示當初之所以調升車位租賃價格,主要原因是考慮到成本上漲問題。但由于目前大部分業主都表示不滿,為此開發商商議決定,尊重業主意愿,繼續維持每月240元的車位租賃價格。
“我們小區開發商很任性,車位租賃費竟然成倍漲。”近日,家住市中區峰景鑒筑小區的壹粉“松鼠”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發來情報稱,他們小區的開發商在11月21日突然貼出通知,要將車位租賃費調整到每月460元,比之前的每月240元翻了將近一番。業主問詢緣由時,開發商卻閉門不見。
關鍵詞: 車位費要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