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我國給部分困難家庭的保障性住房
不屬于個人、不允許買賣!
而許昌百名業主花血汗錢買的商品房
竟是公租房?
許昌市金石星海灣小區
門口寫著歡迎回家
而17號樓、20號樓的100名業主卻大喊:
“我們進不去家,回不了家!”
業主們說
開發商一開始承諾2017年交房,沒交;
又承諾2018年交房,沒交;
再次承諾今年6月30號交房,還是沒交!
8年過去了,房子也蓋好了
為什么不交房呢?
不但如此,業主們擁有的只是
一份商品房購買協議
后來業主們突然得知
小區里17號樓、20號樓竟是公租房!
早在2012年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發布的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
公租房不屬于個人所有
是政府或者公共機構所有
2018年4月
業主就向當地住建局反應過
而許昌市政府在此事的協調會上表明:
金石海星灣項目
不能選擇繳納保障房異地建設費用
也就是說
該小區的公租房不能定為商品房
想是一回事,行不行是另一回事
為什么許昌金石公司申請還沒有被政府同意
就能把公租房當成商品房賣呢?
許昌市東城區住建局怎么說?
許昌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又怎么說呢?
對于許昌金石公司和當地住建局的做法
律師有話說
雖說是有異地建設政策
但是申請并沒有通過
金石地產就把房子賣了
先斬后奏,難道只能妥協?
沒有什么相應的處罰措施嗎?
這又怎么能對其他開發商進行震懾呢?
如何徹底避免這類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