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消息,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范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活動。
《通知》就商品房銷售廣告發布與商品房銷售現場宣傳兩方面進行了規范。《通知》指出,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購房人。商品房不得含有能夠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出現未經政府部門確認的評比、排序等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或開發項目綜合評價的內容。
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宣傳方面,《通知》提到,商品房銷售現場宣傳片、宣傳效果圖、裝修效果圖及相關宣傳資料不得存在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等內容,設置精裝樣板的,應與實際交付面積、裝修標準一致。
《通知》要求,截至2019年5月31日,商品房在售項目存在違法宣傳、虛假宣傳或夸大宣傳行為的相關企業要立即進行自查整改。濟南市住建局和市場監管局將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專項檢查,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銷售行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視情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