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企業職工的退休收入中,除養老金外,有望增加一筆收入——企業年金。為貫徹落實《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第36號令,以下簡稱36號令)和《關于印發企業年金辦法宣傳提綱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18號),推動企業年金發展,規范企業年金管理,更好地保障職工退休后的生活,近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發布了《關于貫徹<企業年金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實行,原有政策規定與36號令和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照36號令和本通知規定執行。
據悉,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合理區分政府、單位和職工的養老保險責任,是我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未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和目標。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是職工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提高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的重要途徑。
按照《通知》,企業繳費部分可對這些人員實行傾斜,在分配企業繳費部分時可對享受按勞動模范待遇、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高技能等特殊人員實行傾斜,但當期繳費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最高額不得超過平均額的5倍。
為了便于全省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時間上的整體平衡,在企業年金的銜接上確立了新建企業自方案備案當月起繳費的規定,并允許新建或已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和個人繳費可向前追溯到2005年1月(我省實行企業年金的起始時間)。
2018年1月之前的繳費標準參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執行,2018年2月之后的繳費標準參照《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第36號令)執行。
在企業年金權益歸屬方面,我省做了逐年歸屬于職工個人,完全歸屬于職工個人的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的規定。
同時,要求建立企業年金統計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每年3月底前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定期向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進行信息披露并由企業對參建職工進行信息公開。(記者 趙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