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3月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將調整昆明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部分熱門區域新建商品住宅拿證三年內限制銷售。
《通知》提出,將加強對昆明市主城五區和三個國家級開發區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度。對主城二環路以內、呈貢新區以及船房河、廣福路、彩云路、鮮花大道至滇池圍合區域內,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還規定,昆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單職工繳存家庭4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80萬元”下調為“單職工繳存家庭3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50萬元”。繳存人上一筆公積金貸款還清后,兩年內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款。
同時,昆明市還調整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住宅的,原則上最低首付比例為20%;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住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且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昆明市政府還提出,將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力度。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1月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顯示,昆明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今年1月環比上漲1.4%,漲幅位居70個大中城市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