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金盾股份(300411)發布業績快報,公司2021年1-12月實現營業收入4.90億元,同比下降33.17%,專用設備行業平均營業收入增長率為16.4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89.27萬元,同比下降183.28%,專用設備行業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5.29%。
公司表示,2021年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9,041.80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33.17%,實現營業利潤1,800.94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48.91%,實現利潤總額-2,260.25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00.40%。
報告期,公司各項指標變動原因如下:1、營業總收入本期下降主要原因:(1)基于公司資源配置和長遠發展考慮,2021年公司分別對浙江紅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公司,以下簡稱“紅相科技”)和江陰市中強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中強科技”)進行了相應處置。2021年4月,公司通過公開掛牌轉讓了紅相科技100%股份;2021年6月,推動清算注銷中強科技。2020年紅相科技、中強科技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6,754.90萬元、4,159.02萬元,合計30,913.92萬元;2021年1-4月紅相科技營業收入為2,102.58萬元,2021年度中強科技營業收入為1,461.20萬元,合計3,563.78萬元,較2020年減少了27,350.14萬元。(2)子公司四川同風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6,774.54萬元,較上年減少6,890.37萬元,主要系受疫情影響部分項目無法及時辦理驗收結算,導致收入大幅下滑。(3)剔除上述因素的影響,公司通風系統業務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38,703.47萬元,較上年增加9,904.65萬元,增長了34.39%。2、營業利潤本期下降主要原因:原子公司紅相科技2020年度實現營業利潤3,723.03萬元,2021年1-4月實現營業利潤為-1,231.16萬元,剔除紅相科技對營業利潤的影響,公司營業利潤較上年同期增加3,229.87萬元。3、利潤總額本期下降主要原因:公司于2022年4月收到趙信遠仲裁案件的《裁決書》((2018)武仲裁字第000003493號),裁決公司對主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承擔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并支付趙信遠律師費用,承擔部分仲裁費用。公司2021年度據此對該案件共計提預計負債4,015.22萬元(含利息),導致利潤總額較上年同期下降。對于趙信遠案,公司后續將依法向執行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若執行法院對該案的裁定有利于公司,將對公司期后利潤產生有利影響。公司將盡最大努力依法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4、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本期增長主要原因:公司2020年根據紅相科技包含商譽的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對紅相科技包含商譽的資產組計提商譽減值損失19,769.67萬元和各項可辨認資產減值損失19,461.69萬元,2021年4月公司完成對紅相科技100%的股權處置,上述事項對2021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不存在重大影響,導致本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上年大幅增長。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基本每股收益、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下降主要原因同上。(數據來源:同花順(300033)i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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