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資本邦了解到,新三板掛牌公司鼎欣科技(870840.NQ)發布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鼎欣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申請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相關事宜的議案。
鑒于深化新三板改革、將精選層變更設立為北京證券交易所并試點注冊制的總體要求,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整體平移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決定申請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轉為申請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發行股票面值為1.00元,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2000萬股,該發行數量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本次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2300萬股。
本次發行價區間為10.5元/股-18元/股。最終發行價格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相關費用后擬用于公司“基于云架構的新一代智慧醫療綜合管理平臺建設項目”、“基于OFD和區塊鏈技術的國產化數字檔案管理平臺建設項目”、“基于微服務架構的企業數字中臺軟件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鼎欣科技表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2992.31萬元、4381.67萬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15.50%、18.79%,,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王燕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