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本邦了解到,陜西萊特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萊特光電”)回復科創板二輪問詢。
公司主要從事OLED有機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實現了OLED有機材料中間體合成、升華前材料制備及終端材料生產的全產業鏈運營。公司具有多種OLED終端材料自主專利并實現了規模化生產。
2016年1月,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掛牌公開轉讓,轉讓方式為協議轉讓。公司代碼為835249,公司簡稱為“萊特光電”。2017年10月20日,公司股票終止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在科創板二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就萊特光電技術、業務、京東方、收入及應收賬款、存貨等八方面的內容進行問詢。
關于技術,根據首輪問詢問題2的回復,發行人目前RedPrime材料的技術水平已經能夠達到國際廠商的標準。
國內掌握OLED終端材料技術并能夠量產的公司屈指可數,OLED終端材料技術的屬于OLED有機材料中最難攻克的技術堡壘之一。
發行人與同行業競爭對手擬實現的技術目標都是一致的,但是在基團的選擇及修飾和改性的具體技術上皆屬于各家的核心機密,基于上述信息無法進行比較。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公司RedPrime材料的技術水平能夠達到國際廠商的水平”“國內掌握OLED終端材料技術并能夠量產的公司屈指可數”的依據,在無法比較性能指標的情況下得出前述結論的合理性;(2)公司OLED終端材料的性能指標情況,無法通過性能指標說明OLED終端材料技術先進性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產品滿足下游廠商需求的情況,進一步說明核心技術先進性的體現。
萊特光電回復稱,本次發行的中介機構通過對主要客戶京東方、華星光電進行訪談的形式對于上述情況進行了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經訪談確認,京東方、華星光電RedPrime材料存在多家供應商,其中萊特光電為其唯一的國產供應商,其他均為國際廠商。京東方等客戶執行嚴格的材料認證體系,只有在產品性能能夠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才可能選擇公司的產品。上述廠商認為萊特光電的產品技術水平能夠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在RedPrime材料方面,萊特光電技術與國外廠商處于同一水平,因此才會選擇萊特光電的材料。
綜上,報告期內,公司對京東方的銷售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在京東方歷次器件迭代中皆通過測試,在與國際廠商的競爭中保持了RedPrime材料的持續供應。
“公司RedPrime材料的技術水平能夠達到國際廠商的水平”的結論具有合理性。
經搜索所有A股上市公司涉及OLED行業的企業信息(截至2021年9月25日),并根據其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進行分類,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涉及OLED面板相關材料生產的企業約16家,產品包括OLED終端材料僅奧來德一家,其他上市公司的產品主要用于Array工藝段和Module工藝段。因此,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OLED終端材料企業數量較少。
除上市公司外,由于非上市公司的公開信息有限,因此本次發行的中介機構通過對下游客戶京東方、華星光電、和輝光電訪談的形式了解其OLED終端材料國產供應商的情況。根據OMIDA統計,上述三家客戶2020年產能占據了國內AMOLED市場64.87%的市場份額,具有代表性。對于上述客戶的訪談情況具體如下:
(1)京東方:目前僅有個別的國內材料廠商進入京東方并進行供貨,供應RedPrime材料的國內材料廠商只有萊特光電。
(2)華星光電:國內供應OLED終端材料的材料廠商僅為萊特光電。
(3)和輝光電:國內外分別有4-5家OLED終端材料的廠商。
根據上述訪談所取得的信息,目前國內廠商中從事OLED終端材料生產并在客戶端實現供應的廠商較少。
綜上,經檢索公開信息,并經京東方、華星光電、和輝光電訪談確認,公司關于“國內掌握OLED終端材料技術并能夠量產的公司屈指可數”的結論具有合理性。
OLED終端材料的特點在于其需要和其他各層材料搭配并通過蒸鍍工藝形成OLED器件后才能評估其性能。OLED面板的主要性能指標為發光效率、驅動電壓和壽命等。由于各家面板廠商的器件結構皆不相同,其搭配的各層材料也不相同,根據不同的器件結構,各材料供應商需要設計出能夠匹配客戶器件結構并符合客戶性能要求的產品。
由于OLED終端材料的上述特點,因此其不屬于通用型的標準化產品,也不存在公開市場數據或者其他供應商產品的性能指標數據可以用于比較。從全球范圍來看,OLED面板行業的目前主要企業為三星、LG、京東方、華星光電、和輝光電、天馬集團、維信諾等,上述7家公司占據了OLED面板超過90%的市場份額,行業集中度較高。在下游面板廠商集中度較高的情況下,所有的OLED材料供應商皆以上述廠商為目標,因此,目前評價OLED終端材料技術先進性的客觀標準在于是否能夠進入主流的OLED面板廠商的供應鏈體系并實現批量供貨。
公司自成立至今,在OLED終端材料領域,陸續進入了京東方、華星光電、和輝光電等國內OLED面板行業龍頭的供應鏈體系,并形成RedPrime等材料的批量供貨,體現了良好的產品競爭力。
報告期內,公司多款產品皆通過了京東方的測試并實現了批量供貨,能夠客觀證明公司OLED終端材料技術具有先進性。
報告期內,公司不斷提升產品性能,產品銷量逐年上漲。公司持續進行產品迭代,每年均有新品材料推出,并在通過京東方測試后保持RedPrime材料的持續供應,能夠匹配下游面板廠商需求的變化。
除京東方以外,公司還陸續開發了和輝光電、華星光電等國內OLED面板龍頭企業。2021年1-6月,公司對上述客戶銷售OLED終端材料收入快速增長。
和輝光電2021年1-6月實現銷售收入591.50萬元,基本等于去年全年的銷售收入。華星光電2021年1-6月實現收入2,091.60萬元,較去年全年的銷售收入實現了超過5倍的增長。公司產品持續得到下游客戶的認可。
目前,OLED終端材料行業的主要市場份額仍然被國外廠商占據,京東方、華星光電、和輝光電等客戶的OLED終端材料供應商中,除萊特光電外,其他主要為國外材料供應商。
報告期內,公司產品的性能經測試后能夠達到京東方等客戶的要求,在與京東方等客戶的其他供應商的競爭中實現了產品的持續供應,公司OLED終端材料的銷售收入持續增長,公司的產品和核心技術具有先進性。
關于收入及應收賬款,根據首輪問詢問題回復,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在對應收賬款及收入進行核查的過程中,回函相符的金額及占比很小,大部分屬于“回函不符但可確認金額”。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認為:報告期內,公司客戶、收入、應收賬款不存在異常的情況。
上交所要求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說明:“回函不符但可確認金額”的含義,確認的依據是否充分、準確,對公司收入及應收賬款的核查是否合規、充分,并對公司的客戶、收入、應收賬款是否真實、準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萊特光電回復稱,回函不符但可確認金額:公司與客戶在賬務處理上存在時間性差異及客戶暫估入賬存在稅金差異等情況,導致其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金額與公司存在差異。
因函證金額為銷售收入及應收賬款期末余額,上述差異構成銷售收入的一部分或應收賬款的一部分,故將包含上述差異的銷售收入總額及應收賬款期末余額統一歸為“回函不符但可確認金額”。上述差異的主要情況如下:
1、稅金差異:公司在存貨控制權轉移后,確認應收賬款、收入和增值稅,客戶按照收到貨物后,按照收貨數量暫估應付賬款,在收到發票后記賬進項稅,故在資產負債表日,若客戶尚未收到發票,發行人應收賬款與客戶應付賬款之間存在增值稅差異。
2、時間性差異:公司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并獲取經客戶簽收確認的貨物簽收單時確認收入,客戶在收到貨物、辦理入庫手續并錄入系統后作為其計入存貨的時點,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賬款,故客戶與公司確認上述賬務時點存在差異,客戶確認債務晚于公司確認收入時點,形成時間性差異。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回函不符的差異率較低,且主要為稅金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對于回函差異,保薦機構和申報會計師在收到回函后履行了以下替代程序:
(1)針對回函差異部分執行替代測試;對于稅金差異、時間性差異等獲取形成差異部分銷售記錄對應記賬憑證、訂單、發票、出庫單、客戶簽收單、物流簽收單、報關單和提單,檢查差異形成原因的合理性及是否可確認;對于票據追索形成差異,獲取對應記賬憑證、票據復印件和票據追索通知書,檢查票據追索的真實性;
(2)執行營業收入截止性測試,抽取資產負債日前后1個月銷售收入明細,關注時間性差異部分對應銷售收入是否計入正確的會計期間,以及期后是否存在大額退貨情況;
(3)獲取發行人應收賬款回函差異調節表。
經替代程序確認,應收賬款回函差異部分的應收賬款函證金額可以確認。
經替代程序確認,營業收入回函差異對應的營業收入函證金額可以確認。(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