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新材(600293.SH)發布公告,近日,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要求,成立專班,開展自查工作,目前自查工作正在進行中。根據初步自查結果,實際控制人許錫忠于2018年以公司名義與債權人高燦恒簽訂了《保證合同》,該《保證合同》要求三峽新材為許錫忠1.6億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大會對該事項均不知情,公司沒有披露該事項。
公司實際控制人承諾自行解決上述債務,不給公司造成損失。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個月內實際控制人不能解決前述問題,公司可能會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
該違規擔保事項涉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債務總額約為1.6億元,目前尚欠本金1.2億元,債務總額約為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8.62%。公司將積極向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及公司相關人員核實該違規擔保的具體情況,要求公司實際控制人如實說明情況、切實采取措施,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根據核實調查的情況,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