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0093易見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1月17日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54號),經查,發現公司存在兩項問題,分別為內部控制存在缺陷、ABS相關事項會計核算不規范,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現決定對易見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以下為《警示函》內容全文:
經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你公司部分保理業務客戶對應的基礎業務和購銷合同高度相似,不同保理客戶的交易對手方高度相似,有關交易對手方資質與所開展的采購業務規模不匹配,部分保理客戶可能屬于同一企業控制或存在關聯關系。而你公司在對保理業務的合同評審、盡職調查及資金投放過程中未對上述問題進行必要的查驗和說明,在保理業務管理、保理資金投放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內部控制缺陷。上述情形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6號——資金活動》第三條、第四條及《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
二、ABS相關事項會計核算不規范
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簽署協議,使用5.65億元資金認購“長江易見一深圳保理1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ABS)優先、劣后份額,2018年末、2019年末合計持有上述ABS的份額分別為2.7億元、0.97億元。你公司將認購及持有ABS份額事項全部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進行會計核算,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06)》第二十四條、《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第九條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2018年、2019年年度財務報告中列報并披露期末持有上述ABS份額的情形。上述問題導致你公司2018年、2019年年報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信息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現決定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關鍵詞: 易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