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環保工程、水處理工程的鵬鷂環保(300664.SZ)今日發布公告稱,控股子公司泗陽鵬鷂興農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因違規排放污水被當地生態環境局予以處罰。
鵬鷂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陽鵬鷂興農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泗陽鵬鷂興農”)收到宿遷市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9月29日出具的《宿遷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宿環罰字[2020](336 號),相關情況如下:
一、行政處罰主要內容:
宿遷市泗陽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6月17日、6月30日檢查中發現泗陽鵬鷂興農部分污水未經處理,通過法定排污口之外的排水口直接排入外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對泗陽鵬鷂興農的違法行為處伍拾萬元罰款。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責令泗陽鵬鷂興農立即改正違法行為,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外排的污水,消除污染;嚴格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污水不得排入外環境。
二、采取的措施:
經公司自查,泗陽鵬鷂興農因餐廚垃圾處置合同到期,自 2020年6月12日開始全面對廠區內廠房、設施、設備等進行拆除工作,期間因突降暴雨導致地面部分油污順雨水排放口排出廠外,非故意偷排污水。事發后,泗陽鵬鷂興農積極按照宿遷市生態環境局的要求進行整改,對所涉排水口、廠區外溝渠進行封堵、清理,目前污染隱患已全部清理,現場已不存在污水外滲風險。同時,泗陽鵬鷂興農正積極協調加快剩余污水池中污水的處理進度,預計10月底前可完成所有污水的外送處置工作。
泗陽鵬鷂興農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因餐廚垃圾處置合同于2020年6月10號到期,泗陽鵬鷂興農本已處于停產退出階段,本次行政處罰不涉及停產整頓,生產經營中斷或受到嚴重影響的情形。
關鍵詞: 鵬鷂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