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未成年人花費家長大量金錢充值游戲、打賞主播的行為頻發,家長找平臺退款難也成維權熱點,未成年人網絡消費訴訟案例也隨之增多。作為擁有虎牙直播的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虎牙公司”)便卷入了一起因未成年人網絡消費問題導致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判決結果,以虎牙公司賠償三分之一充值金額結案。
佘某與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2019)粵0192民初30976號)顯示,原告佘某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為判令虎牙公司返還全部充值款1.06萬元。
原告訴稱,佘某為未成年人,因學習需要配有手機,其使用的手機號碼系佘某的母親毛某身份證實名登記,使用的微信系毛某注冊。暑假期間,佘某猜出毛某使用微信的支付密碼,擅自將毛某微信錢包內的錢轉賬至佘某使用的微信中,充值虎牙直播后進行消費,充值金額共計1.06萬元。毛某向虎牙公司申請退款遭拒,故訴至法院,請求被告返還原告充值款1.06萬元。
對此,虎牙公司給出四點理由,要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一、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虎牙公司已依法履行了注意義務,《虎牙軟件用戶協議》《充值服務協議》中對未成年人有關事項已經明確約定。二、案涉款項系356筆小額消費,符合普通用戶的理智消費行為。案涉虎牙帳號消費金額中有3619元系打賞“秀場”頻道的才藝表演女主播,不符合12周歲兒童的消費行為。且案涉虎牙帳號的實名登記人非原告本人,第三方支付賬戶系成年人實名認證賬戶,因此,有合理理由認定該消費者系成年用戶。三、原告監護人對其銀行卡及微信支付密碼具有保管責任,對未成年人具有監管責任,即使案涉虎牙帳號系原告本人使用,原告監護人對此亦存在重大過錯。四、原告已經消費了充值款并享受了相應的服務,要求被告退還充值款項違背公平原則。
廣州互聯網法院查明后認為,案涉充值行為是為佘某本人所為,且因佘某在實施案涉充值行為時年齡為12周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佘某的法定代理人毛某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亦明確表示對該行為不予追認,故佘某實施的充值行為無效。但因佘某不能向虎牙公司返還已接受的服務和已消耗的網絡虛擬產品,且因佘某作為未成年人,不應沉迷于網絡直播,毛某作為佘某的監護人,未對佘某進行必要的教育和管束,佘某、毛某對此存在過錯。同時,虎牙公司作為提供直播相關服務的平臺,未盡可能采取措施保證帳號注冊人提供的信息與本人身份的一致性,預防未成年人在其平臺以他人身份進行帳號注冊和大額消費,亦存在一定過錯。
綜合考慮案涉合同的履行情況及雙方的過錯程度等因素,廣州互聯網法院酌情確定虎牙公司向佘某返還充值總金額1.08萬元的三分之一即3584.1元。
值得注意的是,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黑貓投訴中虎牙直播的投訴量高達232條。據不完全統計,僅4月、5月,涉及未成年人充值申請退款的投訴超20條。
官網顯示,虎牙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是一家以游戲直播為核心業務、致力于打造全球領先的直播平臺的技術驅動型內容公司,旗下產品包括游戲直播平臺虎牙直播、Nimo TV等,產品覆蓋PC、Web、移動三端。2018年5月11日,虎牙公司在美國紐交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為“HUYA”,為中國首家上市的游戲直播平臺。(記者 韓藝嘉 華青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