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預算績效自評工作基礎弱、自評標準不統一、自評工作質量難以考核、自評結果應用不足、流于形式等績效評價自評共性頑疾,近日,昆明市財政局印發了《昆明市本級部門預算績效自評管理暫行辦法》,從四個方面強化部門績效自評管理。
一是明確自評的方法和流程。通過對自評方法和流程的規范,為部門開展績效自評工作提供了依據和業務指導。
二是明確自評的共性指標體系。在充分學習借鑒中央和外省市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昆明市近年來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建立與市本級部門預算管理相適應的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
三是明確自評報告的格式和內容。強調報送自評報告時提供自評相關佐證材料的方式,規范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的格式和內容,為部門績效自評工作質量考核提供了依據。
四是強化自評結果運用。要求部門通過自評,建立部門整改機制、激勵和約束機制、信息反饋和公開機制。同時,通過自評結果積累數據、完善指標,建立適應部門行業特點的績效評價指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