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精準規劃。在資金安排下達前,各鄉(鎮、街道)結合當年的脫貧出列目標任務,精準規劃實施項目,分口報縣級主管部門按行業標準審核把關,經審核把關后匯總編制該鄉(鎮、街道)當年脫貧攻堅項目實施方案,上報縣扶貧辦匯總審核編制全縣脫貧攻堅實施方案,做到了項目規劃不漏項。
二是突出精準整合。縣財政局建立了涉農資金整合平臺,對照中央、省、市、縣文件規定,列入整合的涉農資金全部整合到縣級平臺。在整合過程中認真對照文件要求審核把關,對列入整合的資金進行百分百整合到位,對未列入整合的資金逐一剔除,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
三是突出精準使用。對照脫貧出列標準安排下達整合資金,與脫貧任務無關的項目一律不再安排下達,徹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的困局,集中財力支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脫貧攻堅不脫靶。
四是突出精準監管。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對本單位對口項目的工程進度、質量和資金使用安全性進行監管,避免出現部門資金整合后資金項目無人監管、推脫責任的局面。同時,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進行適時動態監管,做到項目資金到哪里,監督檢查就跟蹤到哪里,較大地提高了監管能力,保證了資金和人員的“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