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學生暑假臨近,假期親子游活動受到家長的關注。律師提醒,市民參與親子游應做好安全保障,并注意合同中的法律風險。
近期,市面上不但有少兒獨立營、小童軍等項目向家長進行宣傳招攬,一些旅游企業還推出了親子穿越騰格里沙漠、戈壁親子徒步賽等具有挑戰性和難度系數的項目。據了解,這類親子項目全程所需時間通常為5-7天,價格從7000元至1.5萬元不等。
許多商家會在旅游合同中提出“風險自負”這樣的一些條款文字。有市民咨詢,參加親子徒步賽,是否需要“自擔風險”呢?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波受訪表示,對于旅游合同中“風險自負”這樣的內容,屬于無效約定。根據《旅游法》規定,旅游經營者必須盡到組織義務、管理責任以及安全保障的必要要求,不能因為自行約定而免除。
如果自愿參加親子徒步賽之類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參賽家長需注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中關于“自擔風險”的規定。但同時,律師也表示,這一前提是賽事組織者必須保證賽事資質合法合規,盡到賽事組織管理、后勤醫療救援等安全保障義務。旅游企業或者賽事活動主辦方在選擇承辦方時,應實地考察對方的資質、人員配備、設備保障等,提前制定好應急救援預案。
“旅游經營者如需與其他有資質的旅行社合作時,應當向旅游者明確告知。”作為深圳市消委會維權律師,趙波表示,旅行社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對于有可能影響到旅游者切身權益的條款或內容,應該醒目標明,耐心做出解釋。 (記者 張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