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次流產的臨時股東大會,有著近70年歷史的浙江首家掛牌的公共運輸企業—寧波公運(832399.OC)深陷漩渦之中。
3月10日,寧波公運發布公告稱:“原定于3月6日15:00召開的股東大會,但在會議召開前,小股東與大股東寧波保稅區東錢永旭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東錢永旭”)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發生激烈的異議和爭論,造成現場混亂。其間多名股東情緒失控,在狹小空間內未戴口罩進行激烈爭論。直至22時35分,股東大會仍無法召開,最終股東大會中止。”
3月13日,一位參加此次股東大會的股東代表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寧波公運在公司治理上存有明顯缺陷,希望能打破‘內部人控制’的沉疴,保護廣大股東利益。”
根據公告披露內容,股東大會未能審議任何議案,也未形成任何決議,半路擱淺,而大小股東爭議的原因,寧波公運的公告并未說明。
3月13日,全國股轉公司已向寧波公運下發相關問詢函,要求公司介紹這次股東大會召開過程詳情、股東爭議事項、實控人情況等。
據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同日,寧波證監局監管一部也已向寧波公運發問詢函,要求掛牌公司、股東方東錢永旭及其一致行動人、經辦律所三方均作進一步核實,并補充披露。
“此次事件危及國有資產安全,嚴重影響全市復工復產和社會穩定大局。”3月14日,寧波市國資委就此事發聲。
3月16日,寧波公運董秘邱國強以“沒時間比較忙,還請以公告為準。”為由婉拒時代周報記者的采訪。
控制權之爭
資料顯示,寧波公運始創于1952年的浙江省交通公司寧波分公司,2001年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2015年新三板掛牌上市,2019年入選新三板創新層。
一直以來,寧波公運都存在股權分散和沒有實際控制人的問題。
2015年,寧波公運掛牌新三板前披露的公開轉讓說明書曾以重大事項提示的方式表示,公司股權較分散,除一家法人股東持股10%外,其余2282名股東為自然人,且持股比例均未超過5%。沒有任一單一股東可以對公司決策形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無實際控制人。因此,掛牌后公司控制權存在發生變動的風險。
2016―2020年,公司大股東變更三次。2016年11月,寧波公運原來大股東為寧波交投集團(以下簡稱“寧波交投”)。當時公司公告,東錢永旭兩次以做市交易的方式購買公司股份1633.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與寧波交投并列成為第一大股東。
2018年11月,第一大股東再度變更為寧波交投集團。2019年三季報披露,寧波交投持股比例20.20%,杭州長運運輸集團成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19.37%。
2020年1月初,寧波公運發布公告稱,在寧波市國資委安排下,寧波交投又將持股轉讓給原第五大股東寧波市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寧波市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文投”),后者以23.66%的持股成為寧波公運第一大股東。
寧波文投雖為第一大股東,但是杭州長運、東錢永旭、東錢深藍、優悅科技、自然人方海明為一致行動人,累計持股28.09%,已超過寧波文投。此外,寧波公運的十大股東還包括寧波愫雅旅游公司和若干自然人。
2020年1月6日,寧波公運發布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通知顯示,此次大會討論的議題有三個;一是審議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的預案;二是審議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三是審計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該臨時股東大會原定于1月21日召開。然而1月20日,寧波公運董事會接到持有寧波公運3.1172%股份的股東方軍書面議案,議案提出新增朱彤、倪聯群為董事候選人;新增宋志棟為監事候選人。上述三人均不在上一屆董監高名單。
據寧波公運披露,寧波公運董事會由五人組成,監事會現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一名為職工代表監事。若方軍的提議獲批,寧波公運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選舉將變為七選五、三選二,重新投票。
由此,臨時股東大會推遲到3月6日召開,最重要的議案是新任董事的選舉,提名王玉忠、葉晉盛、朱靜強、吳琰、賴興祥等5位董事候選人;盧文超、孫敏釗等2位監事候選人。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上述人選分為三派。其中一派以董事長賴興祥為代表,包括現任總經理王玉忠、現副總經理吳琰,上述人士為公司現管理層;一派則是東錢永旭實控人朱靜強;第三派是寧波文投的代表葉晉盛,此前其傾向暫不明確。
除上述在任董事外,還包括由小股東方軍提名的候選董事朱彤、倪聯群。需要補充的是,全國股轉公司的問詢函中,也包括問詢方軍與已披露的一致行動人之間是否存在一致行動協議或其他安排。
對于5個人的董事會,若贏得三名董事會席位,這意味著就可能擁有董事會的投票權優勢。
“真實原因是現任董事長賴興祥落選,不肯承認敗選結果,采用拖延的方式,以職權干預正常的股東大會,證其無法正常召開,這樣,網上投票的結果就不能執行。”前述股東代表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寧波公運董事長賴興祥現年64歲,已過退休年齡,其自1977年后就一直在寧波公路運輸系統工作,已連任寧波公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屆董事會、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時代周報記者未能聯系到賴興祥予以置評。
利潤分配是矛盾核心
實際上,除了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換屆選舉人選分歧,利潤分配是一大矛盾點。
作為新三板市場的明星股,由于壟斷寧波地區的客運權、高速救援、汽車年檢權、市區加油站,寧波公運每年均可實現1億-2億元的凈利潤。
自登陸新三板以來,寧波公運年年有分紅,據Wind數據顯示,其已實施7次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3.84億元,分紅率為48%。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該公司合并報表未分配利潤為10.38億元之巨。
據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就此次股東大會出具的書面意見書顯示,2月24日,合計持有28.09%股份的股東東錢永旭、東錢深藍、優悅科技、杭州長運運輸集團、方海明等,以書面方式提交的《關于寧波公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季度利潤分配的臨時提案》,提請在3月6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中增加這一臨時提案。
議案主要內容是上述大股東要求以公司現有總股本約1.63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3.267億元(含稅)。
東錢永旭及其一致行動人對于提出此提案的解釋為:“公司常年存在大額的閑置資金用于購買低息理財產品,資金使用效率低下;不利于保護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此舉乃是為了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提升股東回報。”
3月14日,寧波公運大股東寧波文投在其官網發布寧波市國資委《關于依法履行國有股東職責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和職工利益的函》、寧波市文投集團《關于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和職工利益的函》。
寧波市國資委在函中稱:“此次事件危及國有資產安全,嚴重影響全市復工復產和社會穩定大局。要求寧波文投,積極依法履行國有股東的職責和權利。同時依法督促寧波公運股份切實保護公司職工和小股東的知情權、參與權等切身利益,支持小股東和職工代表參與寧波公運治理。”
“寧波公運求助屬地寧波市國資委,讓局面復雜化,有些類似寶能與萬科之爭,目前監管已問詢,國資委此時下場為寧波公運背書,略有欠妥之處,后續發展仍有待觀察。”3月15日,長三角資本研究院一位人士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分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