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對綠城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城裝飾”)罰款2.9萬元,其違法事實為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記者查詢發現,綠城裝飾為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城房地產”)旗下全資子公司。
2020年1月2日,歷下區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對綠城裝飾(濟南華置萬象天地項目)進行檢查,發現綠城裝飾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主要證據有現場檢查記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人員花名冊、新入場工人三級安全教育記錄、詢問筆錄、營業執照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歷下區應急管理局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月10日;處罰決定書文號:(歷下)應急罰[2020]20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四項: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綠城裝飾成立于1993年9月25日,隸屬于綠城房地產旗下。其股東結構如下:綠城房地產持股100%,認繳出資10000萬元。
關鍵詞: 綠城子公司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