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溫嶺農商銀行收到監管罰單。
處罰信息顯示,溫嶺農商銀行受罰是因員工入股其他經濟組織并兼職;向公務員發放經營性貸款;向未竣工驗收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發放用途不真實貸款。臺州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該行罰款135萬元。
資料顯示,溫嶺農商銀行前身為溫嶺農村合作銀行,于2005年6月15日成立,注冊資本為11.99億元。
以下為處罰信息全文:
關鍵詞: 溫嶺農商銀行 罰單
Copyright @2008-2018 經貿網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11 本站點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復制或鏡像 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