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交所官網消息,15日,深交所向吉藥控股下發半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與凈利潤不匹配的原因與合理性,以及公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較高的原因等情況。
問詢函指出,報告期內,吉藥控股實現營業收入5.78億元,實現凈利潤2100.30萬元、扣非后凈利潤-289.78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7503.74萬元。深交所要求吉藥控股說明以下情況:
(1)結合信用政策、客戶付款周期、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說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與凈利潤不匹配的原因與合理性。
(2)補充說明子公司金寶藥業實際停產時間,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滯后或不及時情形。
(3)補充說明報告期內實際取得政府補助的主體,并對金寶藥業停產后能否取得政府補助作出說明,是否會對公司凈利潤產生實際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達239天,根據申萬行業分類,該指標高于90%以上的同行業公司。深交所要求吉藥控股說明以下情況:
(1)結合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說明應收賬款周轉天數較高的原因。
(2)提供近三年及一期按欠款方歸集的前五名應收賬款明細,包括客戶名稱、應收款余額及占比、計提壞賬準備金額及占比、賬齡、是否與上市公司或大股東存在關聯關系或任何形式的業務和資金往來。同時,提供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大客戶明細及銷售金額,并說明前五大客戶與前五大欠款方的匹配關系。
(3)補充說明已(擬)采取收回應收賬款的措施及可行性。
公司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期末余額達17.43億元,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期末余額/收入的比值達3.02。
報告期末,深交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的地點、用途、所屬項目或子公司;提供在建工程中前五大供應商的名稱和采購金額,并說明與上市公司和大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任何形式的業務和資金往來;結合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公司產能利用率、新產品推出計劃和產能需求,說明對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投資較大的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要求吉藥控股補充說明:“其他應付款”項下“個人往來款”產生原因;“銷售費用”項下“宣傳費用”和“咨詢費”發生原因。深交所要求吉藥控股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并在10月22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同時抄送吉林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資料顯示,吉藥控股成立于2000年1月,屬于醫藥制造業,主營業務包括醫藥工業(中西成藥生產)、醫藥商業(批發、代理)、醫藥零售、醫療醫養(以醫療結合的養老服務)等醫藥大健康產業等。
深交所問詢函中提到的金寶藥業為吉藥控股全資子公司。8月29日,吉藥控股發布關于全資子公司臨時停產的公告稱,根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印發梅河口市建成區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國家和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止相關政策的要求,吉藥控股全資子公司金寶藥業(公司全稱:吉林金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決定自2019年8月27日起臨時停產,對不符合規定的鍋爐進行拆除和改造工程。
吉藥控股實現營收5.78億元,同比增長42.47%,凈利潤為2100.30萬元,同比下降72.10%。此前,吉藥控股已經連續三年出現凈利潤增長幅度下滑。
同日晚間,吉藥控股公布2019年半年報,報告期內,
中新經緯客戶端注意到,就在吉藥控股公布半年報當月,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此次立案調查,和吉藥控股此前“蛇吞象”收購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修正藥業”)一事有關。
7月10日,吉藥控股發布公告稱,擬收購修正藥業100%股權。因修正藥業體量遠大于吉藥控股,此舉被業內稱為“蛇吞象”。僅僅半個月后,7月24日晚間,吉藥控股稱,因將要修改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決定終止收購,待條件成熟后再繼續推進。盡管終止了收購,但吉藥控股股價此后兩天卻“離奇”二連漲,最高上漲至6.53元/股。
不料,7月27日,吉藥控股發布更正公告稱,公司與修正藥業不再籌劃相關重大資產重組事項。8月8日,吉藥控股公告稱,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通知書的內容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