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體都在發布一則消息,說公安部發布最新通告: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 實名制 ",理由給的也很充分,這樣做是為了杜絕黃牛黨,治理這種銷分亂象,除了不能找黃牛黨以外,也不能用家人的駕照代扣分了。
今日頭條平臺上一個名為 " 中國車視 " 的賬號也發布了一條文章,言之鑿鑿稱 " 公安部最新通告:8 月 1 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 銷')‘實名制’。"
再加上一張公安部新聞發布會的資料圖,每一位看到此文的駕駛人都極可能信以為真,但實際上仔細觀察后,就會發現并沒有官方發布這一消息。
昨日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辟謠
鄭重表示:
此條信息為假新聞!
目前
關于機動車與駕駛證綁定、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等方面
無任何新規出臺,依然按原規定執行!
肯定很多人會問 " 原規定 " 是什么吧?繼續往下看。
2018 年 2 月,為了讓群眾通過互聯網處理交通違法更方便,防范 " 黃牛 " 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半年后,即 2018 年 8 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對公安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以及 " 交管 12123" 手機 APP(以下統稱 " 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 ")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了優化。主要內容有:
第一,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途徑。
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前往交管部門業務窗口或通過 " 交管 12123"APP 將該車輛備案到本人名下。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 200 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注:本人名下機動車,注冊當并登錄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后會自動關聯。)
第二,備案后,可自助處理的交通違法的范圍。
1、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①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②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 200 元,③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不滿 12 分。
2、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可自助處理無記分交通違法,或在備案后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
第三,備案數量要求。
1、每位駕駛人,最多可同時備案 3 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2、每輛機動車,除車主外,最多可同時被 3 名駕駛人備案,也沒有累積數量限制。(注:如果車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的注冊用戶,他的車同樣可以備案到其他駕駛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