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0日公布了大連監管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青泥洼橋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大銀保監罰決字〔2019〕98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青泥洼橋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敏,該支行存在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經營性物業貸款被挪用,以貸還貸、以貸還息的違法違規事實。
大連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青泥洼橋支行罰款人民幣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6月18日。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0日公布了大連監管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青泥洼橋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大銀保監罰決字〔2019〕98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青泥洼橋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敏,該支行存在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經營性物業貸款被挪用,以貸還貸、以貸還息的違法違規事實。
大連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青泥洼橋支行罰款人民幣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