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起,鄭州航空口岸全面實施出口貨物“提前申報”通關模式。這是鄭州海關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的重要舉措之一。
6月18日14 時42分30秒,中外運空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代理一般信用企業義烏市曠世日用品有限公司出口提前申報,報關員李建鵬介紹:這批貨物沒有被布控查驗,14時54分56秒抵達鄭州機場國際西貨站運抵正常后即刻放行,真正實現了“秒通關”,和原有“運抵后申報”通關模式相比,通關時間大大縮減。
據悉,出口貨物發貨人(一般信用及以上企業)、受委托的報關企業在貨物備齊并取得預配艙單電子數據后,可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前3日內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后,并在海關收到運抵報告電子數據后,海關辦理貨物查驗、放行手續。未按期運抵的,海關將直接撤銷報關單。
鄭州機場海關副關長張欣表示,該關將通過多種渠道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引導企業采取出口貨物“提前申報”方式辦理通關手續,不斷提高口岸通關時效、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切實增強企業對海關業務改革的“獲得感”,實現海關推動“高效便利”與企業感受“物暢其流”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