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涉丹尼斯超市。
通告稱,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春節食品專項抽檢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號),涉及河南1批次不合格食品。
其中,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鄭東二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福運旺開心農場生態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福運旺黑芝麻香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經調查,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鄭東二分公司銷售與其標簽內容不符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河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之規定,鄭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福運旺牌黑芝麻香油涉案產品12瓶,沒收違法所得767.80元,罰款75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