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的資金危機已經愈發嚴重。
1月21日,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從2019年1月1日至今,ofo的運營公司東峽大通被列為“被執行人”的案件高達26件,執行標的總額達1.41億元。
從200億估值到全線潰敗,從富豪榜35億身家到列入“老賴”名單,ofo和27歲的戴威,用“鮮血”書寫了一份價值200億的創業啟示錄。泡沫破滅,究竟是共享經濟的鳳凰涅槃還是行將就木?我們又能從這個價值200億的教訓中得到什么?請看視頻。
成立至今僅3年,ofo經歷了從天堂到地獄般的痛苦。2018年3月,戴威還曾身價超過35億,榮登胡潤富豪榜,哪知道一年不到,27歲的戴威就因拖欠供應商貨款,被北京海淀區法院正式列入“老賴”名單。在這一紙限制消費令下,飛機、高鐵、旅游、房子統統拜拜了。
如今,和戴威一起創業的4名好友,有兩位聯合創始人已經悄然退出了子公司股東行列,此外,公開資料顯示,1月3日至9日短短7天內,ofo新增了8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合計金額超過3000萬元。2019年1月1日至今,ofo已經深陷26起“被執行人”案件,合計金額累計增加到1.41億,其中最大的單筆標的高達8100萬,目前尚未確定這些案件的起訴方和起訴原由。
除了國內外的供應商,仍有千萬用戶與ofo一起經歷這個寒冬,承受資金壓力。
此前,ofo押金問題集中爆發,排隊退押用戶一度超過1000萬名,保守估計,ofo需退還押金總額至少10億元。如今,據媒體報道,從2018年12月18日至2019月1月21日14時18分,已完成退押人數近43萬,但仍有逾800萬用戶在排隊等候退押。
除了各類供應商相繼起訴ofo,百萬用戶排隊等退押金外,隨著今年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簡稱:《電子商務法》)的正式實施,ofo很可能會面臨更嚴重的用戶訴訟。
《電子商務法》規定,不及時退還押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如果ofo久久不愿退百元的押金,那么很可能會面臨上萬元的處罰。
實際上,戴威和ofo只是冰山一角。隨著中國新經濟法制環境的完善,互聯網制度的規范化,在資本泡沫破滅之時,一大群裸泳者將浮出水面。
截至1月14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案例已經達到了1294.6萬例。第一財經記者通過查詢啟信寶和公開網,發現在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業負責人。在可查詢的企業負責人中,董監高(包括初創企業的執行董事和監事)以上的公司負責人有近119萬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占比接近10%。
大浪淘沙之下,2019年新經濟創業將面臨著全新的挑戰和機遇,這個價值200億的創業案例所帶來的啟示不容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