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9日公布了湘潭監管分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潭銀監罰決字[2018] 6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朱炎生,該分行違規辦理信用卡購車專項分期業務。
湘潭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罰款3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25日。
關鍵詞: 工商銀行 被罰
Copyright @2008-2018 經貿網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11 本站點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復制或鏡像 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