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河池銀監分局對中國工商銀行河池市宜州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河銀監罰決字〔2018〕7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河池市宜州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莫凱杰,該支行存在轉嫁貸款抵押評估費(已退還)的違法違規事實。
河池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二款,對中國工商銀行河池市宜州支行罰款人民幣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6日。
關鍵詞: 工商銀行 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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