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銀監局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河南許昌許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員工魏兵、馬建恩違規出借個人賬戶為客戶過渡資金被許昌銀監分局罰款30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河南許昌許都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員工魏兵、馬建恩對“違規出借個人賬戶為客戶過渡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管理責任,許昌銀監分局依據《關于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160號)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有關規定,分別對二人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