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順豐集團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對于近期深圳應有科技有限公司未經順豐同意擅自使用“順豐”名義對外開展招商活動事宜,順豐集團進行了澄清。
順豐稱,深圳應有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招商活動的宣傳資料、宣傳文字、推介信息等資料中使用“順豐”商標、標識、字號、企業名稱等行為,均未獲得順豐的授權和認可,涉嫌侵犯順豐的合法權益。
順豐表示,對于任何未經順豐同意擅自使用“順豐”名義進行任何宣傳、推廣、招商等商業活動的侵權人,順豐保留追求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也敬請廣大消費者謹慎識別和選擇,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今日,順豐集團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對于近期深圳應有科技有限公司未經順豐同意擅自使用“順豐”名義對外開展招商活動事宜,順豐集團進行了澄清。
順豐稱,深圳應有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招商活動的宣傳資料、宣傳文字、推介信息等資料中使用“順豐”商標、標識、字號、企業名稱等行為,均未獲得順豐的授權和認可,涉嫌侵犯順豐的合法權益。
順豐表示,對于任何未經順豐同意擅自使用“順豐”名義進行任何宣傳、推廣、招商等商業活動的侵權人,順豐保留追求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也敬請廣大消費者謹慎識別和選擇,保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