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公布的京(房)質監罰字〔2018〕4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海源塑料制品廠存在生產的產品標簽標識不合格的違法事實,北京市房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生產行為。
關鍵詞: 海源 質監局 北京
Copyright @2008-2018 經貿網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11 本站點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復制或鏡像 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