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保監局發布“內保監罰〔2018〕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內蒙古利豐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鄂爾多斯市分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內蒙古利豐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鄂爾多斯市分公司存在超出核準的業務范圍從事業務活動的違法行為。2017年,該公司提供代駕及代檢車服務,共收取服務費13188元。違反了《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2015年修改)第二十六條和第四十一條,根據該規定第七十三條,內蒙古保監局決定責令其改正,警告并罰款2萬元。
近日,內蒙古保監局發布“內保監罰〔2018〕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內蒙古利豐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鄂爾多斯市分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內蒙古利豐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鄂爾多斯市分公司存在超出核準的業務范圍從事業務活動的違法行為。2017年,該公司提供代駕及代檢車服務,共收取服務費13188元。違反了《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2015年修改)第二十六條和第四十一條,根據該規定第七十三條,內蒙古保監局決定責令其改正,警告并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