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26日消息,近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要依法規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建立健全“舉債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政府債務資金績效管理機制;著力強化債務風險監測和防范,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堅決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行為。
《通知》要求,要及時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工作。財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7年底,累計置換存量政府債務10.9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余額14.74萬億元,占地方政府債務余額近90%,累計為地方政府節約利息支出約1.2萬億元,緩解了存量政府債務集中到期償還風險,避免了地方政府資金鏈斷裂,降低了金融系統呆壞賬損失,支持了金融機構化解系統性風險。2018年,財政部將繼續指導各地做好存量政府債務置換相關工作,各地加快存量政府債務置換進度,確保在國務院明確的期限內完成置換工作;強化置換債券資金管理,確保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債券資金。
在加強債務風險監測和防范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督促高風險地區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風險;發揮地方政府財政重整計劃作用,督促相關高風險地區恢復財政收支平衡狀態。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債券管理。要求各地將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資金使用與公益性建設項目對應,實現債券資金使用與項目管理、償債責任相匹配,以及債券期限與項目期限相匹配;穩步推進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改革,繼續推進發行土地儲備和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擴大項目收益和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試點范圍;積極探索試點發行項目收益專項債券。完善地方政府債券本金償還機制;大力發展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推動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化定價機制。
《通知》還要求,要及時公開地方政府債務概況,包括本地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期限、用途等信息,并完善地方政府債券信息披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