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在鄉村治理工作上積極發揮組織優勢,推行民警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任職,在全縣范圍內選派47名優秀民警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任職,把基層治理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傾,切實增強村(社區)社會治理力量,打通基層治理“最后一米”。
“優中選優”選好進村隊伍。組織部門發揮識人用人功能,把好選派關。對于縣公安局推薦選派的47個進村民警名單進行嚴格把關審定,結合選派人員的具體情況,充分醞釀確定具體選派村點及兼任職務,將47名民警精準安排到全縣11個鄉鎮47個村(社區)兼任黨支部副書記、主任助理職務,確保選派進村民警工作作風立得住、群眾工作推得開。
“民警兼任”創新治理方式。組織部門發揮組織協調功能,將基層警務融入黨務、政務、村務,為基層治理能力提升打開新途徑。明確進村任職民警承擔“搜集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強化治安防控、加大教育宣傳、開展便民服務、推進組織建設”等9項職責任務。借助自身執法權威,協調多方力量,提前處置,破解村(社區)矛盾糾紛化解難題,把基層治理方式由“被動”轉化為“主動”。
“善作善成”推動聯防聯控。組織部門發動黨員廣泛參與,探索推行“聯控聯防”模式,以村(社區)警務室為網格中心點,以每個屯10—50戶相對集中的住戶為子網格,推選一名黨員為“戶聯防”網格員,發動全縣7000多個農村黨員戶共同參與,打通基層社會治理“最后一米”,把老百姓身邊的小事、急事、難事解決在家門口,逐步實現黨群結合、警民聯動、群防群治的基層治理目標。(記者 廖志榮 通訊員 覃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