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水桶、拿上“密網”,趁著月色,偷偷走到江邊……錢塘江水域廣闊,漁業資源豐富。每年這個時候,正好是錢塘江鰻魚苗洄游的高峰期。但就有這么些人不顧規定,為了個人利益,非法捕撈鰻魚苗。
從3月1日起至6月30日,錢塘江錢塘區水域將進入禁漁期,除娛樂性游釣以外的所有作業方式都是明令禁止的。
那么違反“禁漁”規定會有什么后果?不在“禁漁期”就能捕撈嗎?
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訴記者,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單位犯罪的,不但會被判處罰金,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獲刑。
當然,即便不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也不能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或使用禁用漁具進行捕撈,否則也會收到相應的處罰。
另外,根據《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和《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鰻苗屬于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產苗種,須在取得專項捕撈許可證前提下,方可實施捕撈作業。如未取得專項捕撈許可,擅自進行捕撈鰻苗的,將依照無證捕撈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因捕撈鰻苗涉嫌使用網目尺寸小于2.5厘米的禁用網具,捕撈鰻苗價值超過500元),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2年1月,錢塘區查獲電魚案1起,抓獲涉案人員6名,繳獲電魚工具4套,船只3艘。2021年2月、4月,錢塘區查獲非法捕撈鰻苗案2起,抓獲涉案人員51名,現場查獲鰻魚苗3600多尾,繳獲“密網”90多張,船只6艘。2020年4月,錢塘區查獲非法捕撈鰻苗案1起,抓獲涉案人員25名,現場查獲鰻魚苗4500多尾,繳獲“密網”20多張。(通訊員 錢法 記者 駱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