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資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格林美(002340.SZ)下屬公司與泰興經開區管委會簽署三元前驅體、四氧化三鈷與配套鎳鈷錳鋰原料體系的循環經濟產業項目投資協議。
為推動格林美新能源全生命周期循環價值鏈模式在長三角的應用,推動公司新能源材料形成“荊門+泰興+福安”一主兩副的三元前驅體制造格局,夯實公司三元前驅體、四氧化三鈷等新能源材料的全球核心地位,推動公司“十四五”突破300億產值戰略目標的實現。
近日,公司全資下屬公司格林美(江蘇)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林美(江蘇)”、“乙方”)與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泰興經開區管委會”、“甲方”)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格林美(江蘇)在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以報廢動力電池原料為主導,以循環經濟低碳產業模式,建設新能源材料項目與配套原料的循環經濟產業項目,形成年產3萬噸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正極材料用三元前驅體生產項目、1萬噸高性能四氧化三鈷、2.5萬噸高純鎳鈷錳原料、3,000噸磷酸鋰原料以及提檔升級園區的綠色、安全、創新與智能制造水平的循環經濟產業項目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了《新能源材料與配套原料的循環經濟產業項目投資協議》。
雙方一致認為,本項目符合“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新發展理念,是深入踐行“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國家戰略的重大舉措,將有效助力打造長江經濟帶新能源材料低碳產業模式,為江蘇省和泰興市的循環經濟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公司于2021年6月6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下屬公司與泰興經開區管委會簽署三元前驅體、四氧化三鈷與配套鎳鈷錳鋰原料體系的循環經濟產業項目投資協議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簽署的投資協議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本次簽署投資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乙方擬利用其位于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濱江北路8號的已有土地,投資18億元,以報廢電池原料為主導,采用循環經濟模式,形成年產3萬噸鋰電池用多元前驅體、1萬噸高性能四氧化三鈷、年產2.5萬噸高純鎳鈷錳原料與3,000噸磷酸鋰原料,副產5萬噸無水硫酸鈉,并提檔升級園區的綠色、安全、創新與智能制造水平,建成江蘇省國家級鎳鈷錳鋰鋰電池原料循環利用與鈷產品綠色制造高值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發平臺;
乙方計劃該項目在2021年6月開工建設,預計2022年6月前完成3萬噸鋰電池用多元前驅體項目建設,2023年12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黃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