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修訂曲馬多注射劑和單方口服劑說明書的公告(2021年第28號),對曲馬多注射劑和單方口服劑說明書進行修訂。
公告顯示,“曲馬多注射劑說明書修訂要求”和“曲馬多單方口服劑說明書修訂要求”均對“警示語”、“不良反應”、“禁忌”、“兒童用藥”等8項內容進行修訂。
其中,曲馬多單方口服劑說明書修訂要求的“警示語”增加:使用曲馬多的患者,可能發生成癮、濫用和誤用的風險,嚴重者可致用藥過量和死亡。醫師在開具本品前應仔細評估,并定期監測上述情況;使用曲馬多可能發生嚴重的、威脅生命的或致死性的呼吸抑制。在服用本品初期或劑量增高時,應密切監測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
曲馬多注射劑說明書修訂要求的“警示語”在上述2項內容的基礎上,還增加:本品可引起過敏性休克。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用藥過程中要密切監測,如果出現皮疹、瘙癢、呼吸困難、血壓下降等癥狀和體征,應立即停藥并及時救治。
國家藥監局表示,本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曲馬多注射劑和單方口服劑說明書修訂要求,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21年5月24日前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或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所有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